万府办〔2012〕6号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万宁市2011-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
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万宁市2011-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万宁市2011—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
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 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提高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率和供养水平,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海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琼民发〔2011〕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霞光计划”实施,本着“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类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实现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目标任务
我市现有镇办敬老院3所,场办敬老院1所,总床位数100个。即龙滚、山根、北大镇敬老院床位数各20个,兴隆华侨农场敬老院床位数40个。现有五保对象近2100人,占全市农村老年人口的4.8%,占全市总人口的3.5‰。至2015年,通过新、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共需新增床位950个,平均每年需新增床位190个,全市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50%。实现每个镇都有一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确保愿意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能够集中供养,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施办法
(一)编制规划。根据目标任务,在制定本方案的基础上,科学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合理确定供养机构的区域和建设规模,按照项目所在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并结合土地使用面积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新建项目设计床位数量应达到本镇五保供养对象总数的50%,且不少于40个,扩建项目床位增加数量25个以上,规划设计要科学、合理、功能齐全。
(二)资金筹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中央、省和市政府投入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三)项目申请、审批、实施、 验收。“霞光计划”资助项目的申请,由市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镇人民政府填报项目申请表,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筑标准、资金筹措、工程进度等作出说明。
“霞光计划”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建设资金来源,由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分级审批,并在项目申请表上填写审批意见。
“霞光计划”项目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负总责。项目竣工后,由市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项目,发放“社会福利彩票资助——霞光计划项目”标识,建立项目档案,填写竣工登记表,并上报省民政厅。
四、具体步骤
(一)2011年扩建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160个。
1、北大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43万元,其中央、省级解决25万元,市级财政解决18万元,完善娱乐中心、绿化等配套设施。
2、兴隆华侨农场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70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300万元,设计床位200个,新增床位160个。
(二)2012年计划新建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180个。
1、大茂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21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90万元(按琼民保字〔2007〕32号文精神,“霞光计划”投资比例中央、省占总额70%,市县占30%计,下同),设计床位60个。
2、东澳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42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180万元,设计床位120个。
(三)2013年计划新建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240个。
1、万城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7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525万元,市级财政解决225万元,设计床位150个。
2、礼纪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315万元,市级财政解决135万元,设计床位90个。
(四)2014计划新建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170个。
1、后安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55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385万元,市级财政解决165万元,设计床位110个。
2、长丰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21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90万元,设计床位60个。
(五)2015年计划新建2所敬老院,新增床位200个。
1、和乐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42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180万元,设计床位120个。
2、南桥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14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60万元,设计床位40个。
3、三更罗镇敬老院。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解决140万元,市级财政解决60万元,设计床位40个。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霞光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成立市“霞光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小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崔天星(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林 立(市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李照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福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陈文桂(市财政局副局长)
蔡赛绒(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春智(市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霞光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李春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市政府是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将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为老百姓办实事之一。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改造和完善现有敬老院服务设施,加快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步伐。市民政部门是敬老院建设主要责任单位,要抓好敬老院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市发改、住建、国土环境资源、财政、监察等部门和项目所在镇政府要做好“霞光计划”实施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全市敬老院建设上新台阶。
(二)强化监督管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全程跟踪检查和情况公示公告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控制和防范资金风险,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根据“霞光计划”实施要求,组织对各镇“霞光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个人通报批评,并严令整改,对违规乱纪的将追究责任。
(三)确保规范运转。要坚持建管用并举,利用“霞光计划”资金资助投入使用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海南省敬老院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综〔2010〕1287号)的相关规定,落实设备和管理资金,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注重舆论宣传。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种类新闻媒体对“霞光计划”的建设、进展与成效进行有效广泛的宣传,以激发社会各界的爱心与热情,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对在“霞光计划”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总结推广,大力表彰,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为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题词:民政 霞光计划△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法院,市检察院。
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17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