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初,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颁布了《万宁市妇女发展规划》和《万宁市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万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密切关心下,各级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规划,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目标得到整体推进,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得到较好落实,妇女在劳动和政治权利,妇女儿童在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生存环境等领域中多项指标实现了新的突破。万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完成,实现了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突破。为了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未来十年更好的发展,我市将启动《万宁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万宁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为科学制定好我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要求
(一)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市研究和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为准绳,以充分体现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为根本要求,充分体现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为目标,要与新一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我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与宪法精神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相一致,与履行有关国际公约相结合,力争制定出一个起点更高、目标更明确、措施更有力、落实更有效的指导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编制工作基本原则
1、把握科学性。坚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准确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总体趋势,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当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城乡、地区、不同群体妇女儿童的发展意愿,在充分考虑现实基础、外部环境以及未来前景的基础上,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使规划实施能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问题。
2、坚持前瞻性。要立足妇女儿童的发展实际和需求,放眼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切实提高预测、预警和指导的能力,在制定未来十年的发展目标时,不仅要着眼于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统筹考虑中长期内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使之充分体现到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内容设计之中。
3、突出可操作性。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只有付诸实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编制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不仅要提出一些描述未来发展前景、定性的、导向性的目标,更要提出定量的、可操作的、易于监测的指标体系和刚性措施,真正做到规范执行、落实到位。
4、坚持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之间的特殊性和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体现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妇女、儿童不同群体个性特点和指标设置的个性特点,又要考虑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间相同指标各阶段性目标值设定的统筹兼顾和一致性。
(三)编制规划总体要求
未来十年,是我市着力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将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要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结合,编制和实施我市“十二五”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起来。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要突出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点发展的领域。十年终期目标和五年中期目标值定位在市领先和重点领域领先,接近和基本达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指标,与我市“十二五”规划中的社会事业发展指标相衔接。
2、要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到城乡统筹发展,特别关注贫困妇女儿童发展。
3、要充分考虑妇女儿童发展的需求和政府资源配置能力的一致性与目标值的确定性。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将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权利纳入政策、法规体系。
二、规划编制的基本框架与重点领域
年限上拟制定十年规划,在妇女儿童发展主要指标上,提出五年中期、十年终期量化目标值。这样既和新一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持同步,又和我市“十二五”规划指标衔接,利于工作、便于监测,符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参考国家新两纲初稿的内容,借鉴外市(县)编制规划的好做法,吸纳专家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初步确定了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和重点领域,在具体指标制定上,结合我市实际和发展现状,力求更具有科学性。
(一)基本框架
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
(二)重点领域
新一轮万宁市妇女发展规划按七个领域设置: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
新一轮万宁市儿童发展规划按五个领域设置: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
三、编制工作安排与工作要求
(一)工作安排
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以下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及前期调研(2010年12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市实施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和调查研究。
第二阶段:编制工作培训(2011年2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编制小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并掌握各领域基本情况,做到专业化。
第三阶段:形成规划基本框架及初稿(2011年2月—2011年3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分领域目标及策略措施等基本框架,形成新一轮妇女儿童规划初稿。
第四阶段: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11年3月底)。主要任务是在修改完善初稿的基础上,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五阶段:分领域、分部门征求意见(2011年3月—4月)。主要任务是征求各领域、各部门的意见并汇总。
第六阶段:形成规划送审稿(2011年4月—5月)。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修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
第七阶段:审批及颁布(2011年6月—7月)。主要任务是规划送审稿经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
(二)工作要求
开展调查研究。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领域的专家要按照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开展调查研究,目标设置要明确具体,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易于评估。要针对目标制定策略措施,既要有效推动目标的实现,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尽快拿出本部门、本领域妇女儿童发展报告报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密切配合协作。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政策性强,涉及领域宽泛、内容复杂,多项指标需要分阶段量化与科学设定,有的指标还涉及多个部门,可以说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各成员单位、各位专家的通力配合与协作。编制新规划是各成员单位的共同任务,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加强联系,积极参与配合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实际上就是向社会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过程,是为妇女儿童发展制造舆论、营造氛围的过程,一定要把宣传贯穿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的始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规模,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逐步深入人心。
四、组织机构
制定万宁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时间紧、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万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赵 微 市政府副市长、市妇儿工委主任
副组长:叶 彬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吴小莉 市妇联主席、市妇儿工委副主任
林 立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振羽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娥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局长
曾 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白月 市卫生局副局长
黄琼荣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春智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会杰 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游宪忠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大雄 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育伟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文桂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少雄 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李让金 市公安局副政委
曹德甫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苏小越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符忠东 市商务局副局长
蔡兴雄 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翁宏儒 市水务局副局长
苏 斌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庞 丹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许 喆 市林业局副局长
翁夏清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文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裴永智 市法制办主任
李 云 市盐政办主任
薛蕃超 市法院副院长
杨 翔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瑞贞 市工会副主席
陈云锋 团市委副书记
符玉珍 市科协股长
蔡生强 市残联副理事长
吴珠梅 市妇联副主席
新一轮万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妇联主席吴小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吴珠梅同志担任。
(二)编制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和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及方案;
2、研究和确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及框架;
3、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4、督促检查、指导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和督办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2、负责组建规划起草组和专家论证组;
3、组织规划的编制、论证,办理批准颁布等事宜;
4、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领域规划的编制工作;
5、协调和处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五、工作经费
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调研任务重,工作量大,所需经费由市财政给予保证。
六、任务分解
新一轮万宁市妇女发展规划分领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规划内容 |
牵头单位 |
组长 |
责任单位 |
|
1 |
组织与实施编制
新规划的日常工作 |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
吴小莉 |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
2 |
监测统计 |
市统计局 |
黄会杰 |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
3 |
实施新规划评估的日常工作 |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
吴小莉 |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
4 |
妇女与经济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娥芳 |
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 |
|
5 |
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 |
市委组织部 |
王振羽 |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妇联 |
|
6 |
妇女与教育 |
市教育局 |
曾 强 |
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宗局、市工信局、市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 |
|
7 |
妇女与健康 |
市卫生局 |
蔡白月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人口计生局、市质监局、市盐政办、市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
|
8 |
妇女与社会保障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杨娥芳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局市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
|
9 |
妇女与法律 |
市司法局 |
黄琼荣 |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会、市妇联 |
|
10 |
妇女与环境 |
市妇联 |
吴珠梅 |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外事办、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科协 |
新一轮万宁市儿童发展规划分领域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规划内容 |
牵头单位 |
组长 |
责任单位 |
|
1 |
组织与实施编制
新规划的日常工作 |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
吴小莉 |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
2 |
监测统计 |
市统计局 |
黄会杰 |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
3 |
实施新规划评估的日常工作 |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
吴小莉 |
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
|
4 |
儿童与教育 |
市教育局 |
曾 强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工信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 |
|
5 |
儿童与健康 |
市卫生局 |
蔡白月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人口计生局、市质监局、市盐政办、市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
|
6 |
儿童与法律保护 |
市司法局 |
黄琼荣 |
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
7 |
儿童与福利 |
市民政局 |
李春智 |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
|
8 |
儿童与环境 |
市妇联 |
吴珠梅 |
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民宗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外事办、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科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