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
办事
互动
招商
旅游
三农
公务员信箱
欢迎您光临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网!
领导之窗
|
机构设置
|
计划规划
|
总结公报
|
法规公文
|
主要工作
|
财政及收费信息
|
政府采购
|
人事信息
|
政府文件
|
干部选拔
|
个人办事
|
面向企业
|
网上办事
|
快速通道
|
场景导航
|
便民提示
|
表格下载
|
人大建议
|
政协提案
|
建言献策
|
网上信访
|
访谈实录
|
网上调查
|
网上举报
|
经济环境
|
经济动态
|
招商引资
|
项目展示
|
优惠政策
|
投资指南
|
企业名片
|
景点推荐
|
旅游推介
|
特色项目
|
交通信息
|
酒店服务
|
饮食文化
|
旅游常识
|
农业动态
|
农业政策
|
合作医疗
|
新农村建设
|
农产品价格
|
农产品展示
|
科技110服务站
|
首页
>>
办事指南
>>
快速通道
>>
妇女儿童
>>
办事指南
海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与鉴定程序
日期:2009-10-1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项目名称
海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与鉴定程序
行政执法主体
计生局
办公地址
各个市、县(区)、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具体办理地点
各个市、县(区)、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办理人员
办理对象
公众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
无
办理条件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父母,以书面提出申请。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向双方所在单位申请;其他人员女方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受理海口市辖区内计划生育系统、卫生系统、副处级(军队副团级)以上人员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和其它市、县、自治县所有的申报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
海口市计划生育局受理本辖区内除上述人员以外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海口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对鉴定有疑难的,可上送省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织鉴定。
办理材料
(1)填写《海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子女病史资料(住院病历加盖公章);
(3)证明其子女与父母关系的户籍证明。
办理依据
无
办理程序
1.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及其子女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县(区)、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市、县(区)、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及其子女的情况再次核实。必要时进行社会和家系调查,申请神经系统和精神病以及遗传性疾病的,必须组织进行详细的病史调查。
3.市、县(区)、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经核实无误,材料完备,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3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或海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表单下载
海南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
服务机构
无标题文档
地理位置
行政区划
人口民族
历史文化
自然资源
基础设施
经济建设
社会事业
万宁特色
一周要闻
万宁风光
科技110培训
经济环境
经济动态
招商引资
项目展示
优惠政策
投资指南
景点推荐
旅游推介
特色项目
交通信息
酒店服务
饮食文化
更多>>
农业动态
农业政策
合作医疗
新农村建设
版权所有: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政府
维护单位: 万宁市工业和科技信息产业局 技术支持: 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10000439号
联系电话: 0898-62139229 Email: wnkjit@hainan.gov.cn